商标的联想理论

商标既然有商标法,就有其理论基础,过去的理论,主要就是混淆理论,通过混淆理论,是可以保护商标的,如果人家的商标与你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话,那确实是不合适的,不管这样商品也就不好管理了,你叫惠普,他也叫惠普生,这样就不行,太容易引起混淆了,对消费者是不利的,过去的主管部门主要也是通过混淆理论来处理商标纠纷的。

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在光用混淆理论,就有点不足了,这个时候,联想理论了场了,联想理论是什么呢,举个简单的例子说吧,“三星”是手机,但是三星公司比较大,如果有人把食品也用“三星”标识的话,这样,很多人就会联想到这个食品是不是也是三星生产的呢,这就是联想理论。

联想理论,对商标的跨类保护是非常有力的,但是对于一个普遍的影响不大的商标而言,人家可能不会联想,但是对于一些大的品牌,很多人会联想的。知名度与显著性会联想的程度是成正比的,越知名的,越有显著性的商标,越容易使人产生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