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淡化理论

我国的商标理论是混淆理论,而淡化理论主要来源于美国。美国甚至有一个《联邦反淡化法》。那么什么是商标的淡化理论呢,在现实中,这个理论对商标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呢?

举个例子说吧,娃哈哈,是一种饮料,大家看到娃哈哈的时候,一般会在第一时间想到饮料,或者矿泉水,但是,如果有一天,有人说娃哈哈是一种农药的话,那么,就会把消费者心中的这个娃哈哈的印象,娃哈哈,在饮料上的形象就会被破坏,并且,娃哈哈每年打的广告,都会让消费者疑惑。

在上面,如果人家注册娃哈哈的农药商标的话,无疑对原来的娃哈哈饮料是一种侵权,这就是商标淡化理论的一个具体体现。淡化理论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比如丑化,弱化,退化等等。

淡化比较好理解,这个一般在同一大类商标中,比如惠普是电脑,比较有名,那么,有人把电脑的周边产品,都申请惠普商标,到处都是惠普的话,原来惠普特指电话就会被弱化,人们再也分不出谁是谁了。

丑化这个好理解,举个具体例子吧,法拉利是汽车中的一个知名品牌,但是有人把法拉利去注册抽水马桶,那么这样,给人的影响就非常不好,看到法拉利,突然出现一个马桶,你说大家是什么心情。

而退化,这个就最严重了,退化后的商标,将不再具备商标的显著性,所以原有的商标持有人,将不再能持有这个商标了,这样,商标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称的话,谁都可以用了,原来的商标权利人会完全失去商标权.典型的如Thermos,原来是一个商标,但是大家都用,结果现在直接翻译成了热水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