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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要有超前意识

作为品牌,如果没有超前的意思,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可能机会就过去了,这点在商标注册上表现很突出,前些年“给力”这个词火的时候,很多人都去注册这个,晚了一点的,没有超前意识的都是交学费,还有阿凡达电影开映的时候,注册这个商标的人也是很多,但成功的都是有超前意识的。

由于商标有注册在先的原则,所以超前意思就更显重要,即使自己暂时不用某个品牌,先注册下来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策略,占位后,这个将来就是一笔资源,提前布局,对今后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当然,新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三年还不使用的话,那么是可以撤销的,这点可以理解为资源的稀缺性,正是因为稀缺,大家才觉的超前布局的重要性。

其实不仅在注册上有这个问题,在使用商标上也要有超前的意识,比如新的商标法开启后,如果不超前应对的话,不仅是商品会在市场上受到阻击,而且还可能面临惩罚,因为新的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如果不超前意识到这些的话,5月1日之后,驰名商标用于包装上的话,商标持有人会面临着10万的罚款。

谈到商标的超前意识,不仅只是商标持有人的事,工商部门,还有社会上也应该有这个意识,就拿新商标法来说,如果工商管理部门没有超前意识,到时可能也不会去处理这些事情,因为不学习,就不知道,另外,作为商标评审机构,还有工商管理,也有义务提前把这些信息传达到相关企业,这本身也是这些管理部门的责任,不然商标持有人不知道,你说要怪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