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必须有显著性

一个商标,自己想好名称后就可以去注册,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个商标的起名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因为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商标必须有显著性,能明确的标识出商标的个性,比如一个做酒的商标,你用黄酒命名,那就下不来,为什么呢,国为这个没有显著性,是行业的名词,同样,葡萄酒,西风酒什么的做商标都很难下证,一个是行业词,没有显著性,另一个是,如果你注册了这个商标,那其它葡萄酒怎么办,总不能不做了吧。

12日上午,北京市高院针对由“金骏眉”商标做出二审判决,认定 “金骏眉”是一种红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这样的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普尔茶,还有银针,这些都是茶叶的品种,用来做商标就不妥了,因为你一注册成商标,别的生产这个的厂家怎么办呢。

要注册商标的时候,名称通不过除了禁止的词语之外,一些用产品的材料,或者生产工艺来做商标的话,这样就会损害到公众利益,所以也很难通过,商标名一般独一无二比较好,有自己的个性,有显著性,这样才能方便下证。如果用行业的词来做商标的话,那这个行业的公众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一般是通不过的,就算通过了,也可以起诉,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