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商标专家

商标的联想理论

商标既然有商标法,就有其理论基础,过去的理论,主要就是混淆理论,通过混淆理论,是可以保护商标的,如果人家的商标与你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话,那确实是不合适的,不管这样商品也就不好管理了,你叫惠普,他也叫惠普生,这样就不行,太容易引起混淆了,对消费者是不利的,过去的主管部门主要也是通过混淆理论来处理商标纠纷的。

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在光用混淆理论,就有点不足了,这个时候,联想理论了场了,联想理论是什么呢,举个简单的例子说吧,“三星”是手机,但是三星公司比较大,如果有人把食品也用“三星”标识的话,这样,很多人就会联想到这个食品是不是也是三星生产的呢,这就是联想理论。

联想理论,对商标的跨类保护是非常有力的,但是对于一个普遍的影响不大的商标而言,人家可能不会联想,但是对于一些大的品牌,很多人会联想的。知名度与显著性会联想的程度是成正比的,越知名的,越有显著性的商标,越容易使人产生联想。

我国现行商标制度

以前谈过商标的国际法律体系,也谈过我国的商标,但是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国的现行商标制度与那些关系实际上并不大,清朝的商标制度也好,民国的也好,还有66年前,都与现在的商标制度没有延续性。

我国现行的商标制度,应该从978年国家工商管理总中成立的时候算起,直到1979年11月1日,才恢复全国商标的集中注册制度,然后1982年颁布《商标法》,1983年3月1日实施《商标法》,直到这个时候,我国真正的商标制度才开始建立起来。

而在1991年之前,国内商标的申请注册必须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转,这种方法被称为“商标注册核转制”,一直沿用了多年。在核转制下,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都必须通过其所在区域、县工商局,转市、地工商局,再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最终报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90 年4 月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商标工作会议上做出了“逐步实行商标代理制,建立全国商标代理人队伍”的决定。1998 年以前设立的商标代理组织绝大部分属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没有真正脱离工商机关,2002年1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商标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商标代理组织限期与所属行政部门脱钩,使商标代理组织彻底实现社会化。

上面这些事情,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与某些其它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商标,都必须经主管机关对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现行商标制度中,采取的是集中注册分级管理原则。商标的管理,使用等等,由各级工商负责。

国际商标法律体系

在现代商业中,商标不仅仅只是一个国家的事情了,因为一个大品牌,往往会同时在数个国家之间进行交易,这样,就促成了商标的国际化,在国际上,对商标的运用,也是有一定的框架的,国际上的商标法律体系,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体系。这个在国际之间的协调中,这个体系还是很重要的,我国也是这个公约的成员国。在这个体系中,有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74年,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为了联合国体系的一个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管理着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其中很多是涉及商标的。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协议书》等等,都由这个体系管理着。

第二个体系就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直接把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了,使得这个体系具有强大的强制力。在这里,商标不再只是协议里的东西,而直接与贸易相关了。

在国际的商标法律体系中,除了上面的这些,还有诸如《尼斯协定》也是常常要用到的,比如我们用的商标分类表,就是根据尼斯协定制定的。我国就是用的尼斯分类表。

商标法律的历史

商标是有商标法的,商标法也不是一出来就有的,这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比如在农业时代,商标虽然有了萌芽,但是这方面的法律却是空白,实际上,商标本身也是在工业社会才发挥出其特征的。所以商标法,大多也是在工业时代开始的。

在国际上,最早通过法院来制止商标侵权的国家是英国,但是,最早采用成文法来制止假冒商标的却是法国,在国际上,1878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问世,这个文件是后面建立其它知识产权国际文件的基础之一。

而在我国。第一部商标法是清政府于1904年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其中章程共计28条,细目23条,当时的注册有效期是20年,但是主要是国外人来注册商标,中国人反倒注册的少。注册的大多是国外的商标。

中国最早的商标局是民国政府成立的,1923年成立于北京,1927年迁至南京,成立于1923年,是因为当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商标法》再以后,到了1949年后,我国双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商标管理条例》,但是1966年之后的十年内,中国商标工作没有统一管理。

商标的地域与时间特征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地具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如无形性,地域性,排他性与时间性等等。当然前提是要在有商标权的情况下,才具有这些特征,商标权为商标注册人所有的权利,这点是有法律保障的,在商标法的第三条有明文规定: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这里,商标权也具有地域性的,比如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有作用,出了口,在国外就不起作用了,同样,国外的商标,如果没有在中国注册的话,那么在中国也不受保护,这点大家可以从很多国外的商标在中国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例中看到。

商标的时间性,这个规定了商标是有期限的,在我国,商标注册之后,有十年的保护期,过了10年,还想用这个商标的话,就得续展。在我国,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这点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有明文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国外地些地方,商标注册有的保护期有20年的,也有7年的,但是大多为10年,这就是商标的时间性,如果过期了,不续展,这个商标就会无效的。

商标有什么作用

商标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要注册商标,我们曾问过一些过来注册商标的客户,最多的答复就是:工商找我们要啊,没有商标,不能做包装啊。显然,我们的客户,注册商标主要就是为了应付工商。但是商标的作用,可不只是为了应对工商,商标本身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从商标的起源上,本身就是为了标识,这个作用,在商场上表现的比较明显,一个标志容易被人记住的商标,往往在消费者心中容易形成印象。商标在市场的竞争中,是一种利器,商标通过运作,一旦有了知名度之后,本身就是一种财富。

商标在企业的战略中,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工具,有很多公司,开发了一系列的产品,为了保护自己,有的为了自己内部的竞争,一般会申请多个商标的,这点,大家看看微信与QQ商标就知道了,这其实都是同一家公司的,但是内部也在竞争,并且在企业的战略中,为了一个新产品,或者为了适应不同的客户,注册不同的商标是常见的手法。

商标的作用千千万,但是现代管理中,我们认为在工商中的作用是最基本的。

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根据使用不同,是有不同的种类的,比如有的就是大家一起用,这类的是联合商标,而有的并不是直接使用,而是担心别人仿自己的品牌,干脆提前把与自己商标相似的其它商标都注册起来,这就是防御商标。而有的呢,只是做一个证明,比如证明这个产品是某某地方的,这类就是证明商标。

在商标法的第三条,对我国的商标的种类也做出了个分类,其中是这样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这里对商标的种类,比如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其中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由工商管理规定。

但是商标的种类,不止这么简单,站在什么样的角度,有什么样的种类,比如在企业营销中,有的就是企业形象商标,而有的就是产品营销商标。如果站在瘭的构成要素上来分的话,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当然,现在还有声音商标。

其实商标的种类,与所站的角度有关,说穿了,商标就是商标,种类只是为了描述的方便,为了理论上的研究而人为的区分的。

商标有什么特征

正如任何产品都有其特征一样,商标也是这样的,商标虽然是无形资产,但是也是一种商品,这种商标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是商标具有财产的属性,这点在WIPO中是有明确的认定的,商标是一种私有财产,为商标注册人所有的财产。商标的财产属性,主要体现在商标在经济中的影响力,象我国的一些法律,如《公司法》中,就规定了商标可以作为股份出资的。而《担保法》中,商标是可以作为质押担保的。这些都说明了商标本身是有财产属性的。其实一个好的商标,价值百万一点也稀奇。

第二个特征是法律性,商标是受《商标法》的保护的,商标的注册也好,转让也好,都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与要求的,在申请过程中,审查过程中,都要符合商标法,时间上也有规定,虽然现在商标局常常不按时完成审查,但是商标法本身还是有规定的。

第三个特征就是识别性,其实这是最根本的特征,不能识别,要商标干什么呢,商标法第9条,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面就直接说明了商标应该便于识别。

第四个特征就是表彰性,这点在市场上体现特别明显,一个好的商标,价值高很多的,有的品牌,甚至可以成为身份的标志,这些都是表彰性。其实,很多政府,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都是有奖励的,这也是商标表彰性的一个体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