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与知名商标的影响

大众瞩目的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实施,其中影响最大,最受外界关注的应该是驰名商标不能作为广告使用这一条了。新《商标法》第14条第5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有违背的,将由工商部门查处,并处10万元罚款。正是由于这一条,很多生产商都在急着换商标,因为过去的包装上,只要是驰名商标的,一般都会把这个印在包装上,作为一个卖点,现在新商标法实施以后,包装也得改,但是有一点,如果是5月1日之前上市的,可以不予追究。5月1日之后,再进入流通市场的话,就会受这个影响,想必现在有不少厂家都想赶在5.1前把产品推向流通市场了。

但是在商标法中,并没有禁止著名商标与知名商标在广告中的运用,只是著名商标一般由各省评定,这个级别相对于驰名商标还是要差不少,而知名商标由地区市级评定,所以影响也不是很大。目前,有些超市,对贴有驰名商标的产品可能会作处理,但对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并没有太大的动作。

但是由于驰名商标巨大的市场价值,以及消费者的认可,所以目前申请驰名商标的企业还是有一大批。从目前的趋势看,这个申请量并未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