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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尼诗酒类商标侵权案

酒类在中国一直是一个大的消费市场,曾经烟酒一直在中国的消费市场上排在第一的,虽然酒类有时有一些不良反应,但在中国,喝酒的人还是不少,一个好牌子的酒,几百上千的都有。而一些洋酒,价钱就更贵了,正因为如此,酒类商标侵权的事也常发生。

法国轩尼诗公司目前把北京宴维虹商贸有限公司诉到北京三中院,这个原委大致如下:法国轩尼诗公司在中国注册并拥有“Hennessy”、“轩尼诗”文字商标和两个立体商标。北京宴维虹商贸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回收并加价销售了“轩尼诗XO”和“轩尼诗VSOP”两款酒产品,且两款产品均使用了法国轩尼诗公司所拥有的四个注册商标。所以轩尼诗提出上诉。

轩尼诗公司是一家法国白兰地公司,同时也是奢侈品公司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的子公司之一。与其它一些国外公司相比,这家公司的产品一进入中国市场,就在中国注册了商标。其中Hennessy法语的意思就是轩尼诗。

其实在国内外酒类商标的纠纷也有不少,象葡萄酒“卡斯特”这个商标,本来,法国企业Castel的创始人就是卡斯特,但是他们进入中国的时候,没有注册这个商标,被中国上海一家企业注册了,当然,事实上的卡斯特是法国公司的,但是由于没有中国的商标,结果在中国侵权,当时被判赔偿3300余万元给上海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