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期被异议如何答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注册商标的流程五步骤:申请—— 受理——实质审查——公告——下证,看似简单,但每一个过程都有可能遭到驳回和异议的风险,很多人以为商标实质审查通过了就没有问题了,但千万别忽视公告期, 《商标公告》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代表国家发行的定期法定刊物,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如果在此期间商标被提异议,并不就代表商标被无效,而是应该做好异议答辩,下面有关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和材料介绍:

(一)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1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
(二)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流程所需文件材料
1、《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2、《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3、答辩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4、答辩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基于不同的异议理由准备不同的证据材料。
(三)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所需时间
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其商标总答辩类型有如下几种:
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争议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