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也是有有效期限的,并不是注册一次可永久使用,每个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当商标注册完一定得记住续展时间了。
续展的方式有两种:一、自行到商标局大厅办理;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续展费用:
官费人民币1000.00元/件(续展期内),人民币1250.00元/ 件(宽展期内),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另交相应的代理费用(具体以咨询代理公司为准)。
续展需提供的资料:
一、续展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商标证复印件
四、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