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坡泡菜”谈地理标志商标

中国有很多地区都有自己的特色产品,并且这个产品往往与某个地区有关天然的,地理上的关联,也就这个地区有,比如哈密瓜,这个还只有新彊的才是正宗的,又如人参,这个还真只有东北的才是正宗的人参。还有涪陵的榨菜,那么,这些产品要注册商标的话,无一例外都要打上地理的烙印。

另外,还有一部分产品,由于人文的关系,也会与某个地区产生关联,这个如“东坡泡菜”。大家自然的知道是四川眉山的,当时苏东坡就是这个地方的,这个人文关系很深厚,所以这些地方也有必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

相对于普通的商标而言,地理证明商标可以是县级以上的地名,而普通商标是不可以的,另外,地理标志商标不能是某家公司或者某个人拥有,这个在新的商标法中有明文规定: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也就是说,地理证明商标一旦注册,将属于某一地区,比如东坡泡菜属于眉山东坡食品商会,那么这个商会的成员都可以用这个商标,而不属于这个成员的公司就不能用这个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