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餐饮行业转让商标需要办哪些手续?

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中,有句古语“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所说的是国家以人民为根基,而人民以粮食为自己生活所系,所以饮食是做为首要的条件。如果打算开一家餐馆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商标和相关资证,商标可以自行注册亦可通过转让购买的方式,前者花的时间较长,申请不一定成功,而后者花费时间较多,成功率高,所以企业为了能够快速打开市场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较多,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有一定的知名度与价值,使于企业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

餐饮行业应该转让哪个类别的商标?

餐饮服务商标属于第43类商标,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

餐饮商标转让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3-5工作日可以完成,获取《商标申请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餐饮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答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主上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最新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最新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单日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