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1,商标查询: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括的中文和英文及图形.由我所依据央求人请求,在全国范围内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的商标在相同的类别上。 [根据《国际商品/效劳分类表》来归类,注册一件商标可以在同一类里面选择10种产品项目;精细的产品分类可以登陆“知易京标网”然后点击进入检查. 2.查询方式,志愿准绳: (1)经过商标查询系统免费查询(商标查询网址:http://xlbk2.zhiyiwang.com ) (2)在国度商标局查询商标档案 3.系统内部查询中文,英文免费,假设贵司商标含图形,图形只能直接报国家商标局查询。商标局查询是需求收取费用的。 4.收拾商标图样、制造申请商标报件. 5.申请商标所需要资料: 公司身份申请:停业执照复印件一张; 个人身份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要求清楚)及相关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6.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并取得受理。 7.商标注册所需要时间:一个月下发受理通知书,两年半至三年取得商标注册证. 8.商标注册所需要费用: 商标局收费1000元,代理机构的收费500-800不等. 资料参考:商标查询网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7084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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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如何判定商标近似?
2011年10月09日
商标近似判定是商标注册前查询时的主要环节,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许图形的要素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外形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运用在同一种或者相似商品或者效劳上易使相关群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根源发生误认。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能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自身的形、音、义和局部表现方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留意力为规范,并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区分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 商标近似的判定与商标相同的判定类似,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详细分为三种形式商标的检查:文字商标的审查、图形商标的审查和组合商标的审查。 文字商标的审查 (一)中文商标的汉字形成相同,仅字体或想象、注音、陈设次第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清楚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六)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七)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八)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九)商标文字由字、词堆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增加冠词、比拟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一)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称号、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二)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出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三)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性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四)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描画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明显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十五)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十六)商标完好地包括他人在先具有肯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以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图形商标的审查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组合商标的审查 (一)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三)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四)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掩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咨询电话:13641279305 张小姐 国度工商局审批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代理商标注册、转让、续展、变卦、异议、著名商标认定,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电话:13641279305
中国商标局查询
2011年08月03日
主要提示: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能够具有被盗风险,请尽快检查风险提示,并立刻修正密码。 | 封锁 网易博客平安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 立即修改 | 关闭 ㄣ世纪恒程知识产权顾问——pena ┳一专利央求、PCT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一、商标注册查询引见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身或托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相关商标登记注册状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否与他人曾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顺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方法,其查询结果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商标查询只能查询到已录入数据库的商标资料,故存在空白期,一般在商标申请6个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标近似查询以增强商标注册的胜利率。 我国《商标法》规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假设其与他人在通一种类或许相似商品是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所以,应当在申请之行进行查询,这样才干使该商标最大可能地取得核准,同时,一个注册商标从商标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求近一年时间,如果由于没有查询而被驳回,不只糜费了金钱,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耽误商标的运用。 二、商标注册查询分类 第01类 化学原料 第02类 颜料油漆 第03类 日化用品 第04类 燃料油脂 第05类 医药 第06类 金属材料 第07类 机械装备 第08类 手工器械 第09类 电子用具 第10类 医疗器械 第11类 灯具空调 第12类 运输工具 第13类 军火烟火 第14类 珠宝钟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办工用品 第17类 橡胶制品 第18类 皮革皮具 第19类 修建材料 第20类 家具 第21类 厨房洁具 第22类 绳网袋篷 第23类 纱线丝 第24类 布料床单 第25类 服装鞋帽 第26类 钮扣拉链 第27类 地毯席垫 第28类 键身器材 第29类 食品 第30类 食品 第31类 饲料种籽 第32类 啤酒饮料 第33类酒 第34类 烟草烟具 第35类 广告出售 第36类 金融物管 第37类 建筑修缮 第38类 通讯效劳 第39类 运输贮藏 第40类 材料加工 第41类 教育文娱 第42类 网站法律 第43类 餐饮住宿 第44类 医疗园艺 第45类 社会服务 三、商标查询的作用 (一)探明注册阻碍 作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的准备任务,商标查询经常是十分必要的,特地是当计划申请注册的商标对申请人非常重要,申请人希冀提高注册的成功率,或者商标自身的首创性较差,如为代表常见事物的图形、文字或者纯文字商标字数较少,存在在先注册及申请的可能性较大时,商标查询可以使申请人对其商标能否比拟成功地注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查询结果显现,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不存在已注册或已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那么所查询的商标最终注册的可能性大。如果查出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商标,申请人就必需面临选择,是依然将所查询的商标申请注册呢,还是改弦易辙,对商标进行修改或对商品进行调整,或者痛快重整旗鼓,甚至放弃提交申请;安全起见,也可准备一个或几个应变商标,在力争主要目的商标注册的同时,提交几个备用的商标,一旦主商标被拒绝注册,其它商标仍然能够有时机获得注册并投放使用。 (二)弄清商标能否安全使用 在多数国度,检查官需对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从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到最终获得商标注册,大约需要一年多时间,有的国家甚至长达六七年。在冗长的申请进程中,申请人由于对其商标最终能否获得注册没有掌握,往往不敢担忧使用其商标。如果不进行查询而贸然使用,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利的场面:一是形成对他人商标的侵权;二是因商标最终无法获得注册而放弃使用,使已投入的商标宣扬费用及已经树立的商誉化为乌有。因而,如果商标一切人急于使用其商标,在使用之前进行商标查询是非常必要的。 (三)觉察抢注商标 商标抢注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果某个商标具有肯定的知名度,产品销路也不错;就很有可能被其它人抢先以自己的外表注册。抢注者往往有三类:一类是商标所有人的协作同伴,如销售代理等。他们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得或稳固自己独家代理的位置,或者向被抢注人讨取高额转让费;第二类是“搭便车者”,即希图应用被抢注商标的优秀商誉,故意识造成消耗者误认而获取不当利益,这类人一般也是同类产品的生产运营者。三是商标掮客,即纯以诈取被抢注人商标转让费大约可使用费为目的抢注他人的商标,而抢注人自己并没有使用抢注商标的企图。后一种人在抢注后往往自动反击,在妥当的时分对被抢注人进行威胁,以敲诈转让费或容许使用费。而前两种人则往往在注册后按兵不动,并不急于甚至刻意防止表露其抢注的现实。因此,及早进行商标查询,关于发现商标抢注,减轻、避免及挽回丧失,具有严酷意义。如果经过查询得知抢注商标尚在申请阶段,还未获得注册,就可及时在异议公告时期提出异议。否则,抢注商标注册后再申请撤销就会费事得多。因此在已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国家进行商标查询对于及时发现商标抢注进而采取措施避免、抑止乃至夺回被抢注商标是非常重要的。 (四)了解申请进展 在多数国家,商标申请在经过实质审查被审查官以为可以注册后,审查官将发出核准通知,告知该商标申请已被接受注册,将刊登在异议公告上。但也有个别国家,审查官在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不发核准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商标查询或许是了解申请进展的有效路途。如果一个商标申请已经被商标审查官赞同注册并排定公告,就可以通过检索得知公告的时间。 四、商标查询的局限性 (一)、查询的准确性无法得到绝对的保证。任何国家和机构都不保证查询的绝对准确性,造成这种情况的缘由主要是供查询的档案不够完备、不够准确以及检索人员对官方关于近似的审查尺度把握不准确,将该当视为近似的商标视为不近似而不予演讲,不应视为近似的却区分为近似。 (二)、从查询的范围上看,某些国家只能查文字及数字商标,不能查图形商标。相对说来,文字商标及数字的查询比较简单,而图形商标的查询工作量大且难度较高,使得局部国家不接受关于图形商标的查询。因此,在这些国家,人们无法在通过查询在申请前获得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图形商标的情况,因此不可能对是否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障碍做到心中有数。 (三)、新提交的申请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供人查询。新提交的申请通常要等数星期才能获得官方的收据。而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图样、商品、申请人称号地址等音讯要在官方收据发出后才能被输入电脑数据库或记载在商标文献库内。因此,会有一部分提交不久的申请无法通过查询查出,而在这部分申请中就可能存在对查询人所要提交的申请形成障碍。 (四)、请求优先权的申请可能对查询之后提交的申请构成障碍。《巴黎条约》规定,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的申请人在向某一成员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的六个月内,都可以在向另一成员国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要求优先权,行将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期。因此,有的商标申请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获得一个较早的申请时期,从而可能对实践提交日期在前的商标申请构成障碍,由于这种情况的不可预知性,商标查询也就黔驴技穷。 (五)、较难查明跨类近似的商标。在多数国家,查询是依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进行的,但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及其它一些国家或地域的分类中,都存在着跨类近似的问题。如在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辨别表》中清楚写明:国际分类表第21类的“化装器具”与第3类的“成套化妆用具”类似,第9类的“电焊设备”与第7类的“焊接设备”近似。还有一些商品固然未在商品区分表中列明为跨类近似,但依据商品的本质、用途,有可能被审查官认定与另一类别的商品近似,如某个使用商品为第7类的“火花塞”的商标申请经异议后被裁定与已注册的使用在第12类“汽车上使用的火花塞”的另一商标近似。对于这类商品,仅在一类商品上进行检索是不够约,只要依赖具有丰厚商品分类知识的专业人员的建议,在多个类别上进行检索才能尽量避免漏掉可能构成障碍的商标注册或申请。 (六)、可能构成障碍的著名商标不在查询的范围内。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应加以维护,而某个商标是否驰名,要由各国商标主管当局或法院根据详细情况去判定。因此,商标检查无法查出的某个未注册商标如果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根据《巴黎公约》享用保护时,就可能对与其近似的商标构成障碍。还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往往不限于其注册的类别和商品,这也是在进行商标查询之前必须了解的。如某终身产饮料企业的商标并未在“服装”上进行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另一企业在服装上注册的同样商标就被依法撤销。 由于商标查询存在以上局限,因此,任何查询结果都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不能作为法律根据要求商标注册当局或查询代理人承当义务。但是,虽然存在许多局限,商标查询的价值是无可否认的。实际上,商标检索无法涵盖的商标申请终究是少数,跨类近似与驰名商标造成的障碍也只是特例。经过查询后再提交的商标申请,其注册的成功率大大高于未经过查询即提交的申请的成功率。因此,为使自己的商标尽可能顺利的获得注册及保护,商标所有人应主动使用商标查询的这一有效的工具,使其发扬开路搭桥的“先遣军”的作用。 中国商标局查询网站:http://sbj.saic.gov.cn/sbcx/ 信息转载处:(http://www.foreveri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