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照明公司的“蚂蚁”商标案

“蚂蚁照明”是广东蚂蚁照明公司在2016年5月31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而此商标因与注册人张先生在2006年5月1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ANT”商标相冲突,因此并不准许注册申请。

首先,两者的商标都是注册在11类的商品上,并且具有相同的类似群组1101。其次,“蚂蚁照明”的突出文字使用部分为蚂蚁,其具有较强的显著性,而英文“ANT”翻译过来也是为蚂蚁,这样两者在称呼上完全相同,在销售渠道,功能用途以及消费者方面都十分的相似,很容易导致大众对服务来源的误认和混淆。

商标

照明公司申请注册的“蚂蚁”文字商标同张先生的“ANT”文字商标在同一种商品1101上注册的商标相同,因此,最终复审案件以驳回告终。我国针对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ANT”文字商标只要没有被禁止,那么就是受到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