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审中如何提交证据才能胜诉

“FLYBUYS”文字商标是由注册人陈志辉先生在2011年6月2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其具有商标的合法权益保护,并拥有使用“FLYBUYS”在先的权利。

而忠太私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15日向国家局申请注册了“Fly Buys”文字商标。其两者的使用服务范围十分相近。而根据我国《商标法》而30条来说申请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的,商标局应以驳回不予公告。

然而,忠太私有限公司不仅没有被商标局驳回申请,反而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竟重新作出复审决定。那么是何原因重新获得重审的机遇呢。其实,我国商标法针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将被撤销申请。

忠太私公司提交了商标的撤销公告并予以证实其真实准确。因此,被撤销了的商标任何人在注册时都是不违反规定的,因此,商标注册前一定要做好全方位的准备,确保自己的商标能够顺利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