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与商标

过去,一般人在自己的产品上做标志的时候,最直接的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后来有了照相技术,相片也成了一个人的很主要的标识,这个如果应用到商品的标识上,就会构成商标,以肖像做商标的产品其实并不少见,如王守仪十三香调味品,陶华碧老干妈,这些都是比较有名的,其实象这类的肖像做商标的还有很多,那么这里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所以肖像商标其实能起到一种保护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商标的肖像要进行个案审查,一般的要有公证,另外过世的人物肖像也可以做商标,如杜甫,李白等都是可以的,但是一些在世的名人,领导是不可以的,那样除非领导自己注册,别人用可不行,但过世的名人可以。

在商标局2009年颁布的《如何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中对肖像的商标有明文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中: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用肖像做商标,优势主要有,一个是比较容易核准,这个一看是不是这个人就知道,另外容易阻止被冒用。肖像最好用古代的,不要用近代的,也不要用有争议的,当然,用本人的是最容易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