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仅两成已注册商标 商标权十年大限须及时续展

据了解,2002年起修正后的《商标法》容许以个人外表注册商标,并允许对持有的商标进行自在转让和变卦,由此掀起了一轮企业和个人注册商标的高峰,而商标有效期是10年,所以说,今年成为商标续展的第一个高峰之年。近日,多家厦企商标登上了2012年首份商标监测预警公告,其中不乏“光协作用”、“厦华”、“万利达”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商标。由此,企业的商标管理及维护的状况遭到了史无前例的关心。

法制今报记者从省工商局商标分局了解到,目前我省的注册商标共有28万件,而省工商局截至2011年注册的企业共有122.3万户,商标的注册数仅占企业数的22.89%。

省工商局商标分局陈局长通知记者,目前注册商标的主要是一些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很少。而记者了解到,我省122.3万户企业中,个体工商户占到84.95万户。针对这一现象,陈局长称,主要缘由是个体户的商标保护见地不强,此外个体户因提供的产质量量有限,没有形成品牌效益的运营理念。为处置这一问题,省工商局从去年开端采取措施,在企业注册时即提示企业同时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求继续运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央求续展注册;在此时期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实务培训教员、福建炼海律师事务所许育辉律师告诉记者,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手续十分简单,也只需几天的时间就能批下来,获批后,商标的有效期还是10年;若在宽展期提出申请的,则要加收500元的费用;若错过宽展期,就要重新申请,其间能够具有商标被他人抢注、企业客观条件变更或商标检查规范变化带来的风险,同时,审批时审延伸为一年,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企业对商标的使用。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经过外委商标代理机构的方式进行商标监测与管理,不少企业管理者以为,商标事宜只要交给专业的代理机构就可万事大吉。那又是什么原因招致局部企业未及时在宽展期内提出申请而导致商标权灭失?

福建华夏商标事务所陈所长认为,在商标代理机构看来,错过宽展期的最主要原因是企业客观条件的变化,如有的企业地址搬迁、电话变更,导致收不到代理机构的信件。有的企业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没有及时告知代理机构,导致代理机构在查询相关企业时,以为企业已消亡。

泉州汇泽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王小姐也认为,企业改制或变更是导致代理机构难以及时提醒企业商标权期限的主要原因。

许育辉律师则告诉记者,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自身的素质不高也是导致企业商标权灭失的原因之一。目前存在着因代理机构管理不完美或代理机构人员变化、档案管理不标准的原因形成的企业错失商标权的现象。

申健商标律师网主办律师申健称,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则,因代理机构的过失造成商标过时而没有操持续展致商标权灭失的,代理机构属于违犯合同商定,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义务。

针对商标代理机构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许育辉律师表示,商标代理机构应增强自身管理,引进完善的商标跟踪效劳软件,及时进行企业音讯更新,健全数据库管理形式。

申健律师则认为,保护企业商标权益有不同的路途,而树立健全商标管理与保护制度、打造著名与知名商标战略,通过商标的使用完成企业品牌价值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内部与外委专业商标律师相结合来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利,是比拟合理有效的形式。(赵忻)

根源:法制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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