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国际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做贸易的,做商标的,做专利的,都应该知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协议太重要了,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这个就更重要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全称为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简称为TRIPS,这个文件由世界贸易组织管理,由于中国2001年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在外贸方面,这个文件对中国是有线束力的。

这个协议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对加入世界贸易的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提供法律根据。其中条款很多,包括商标与专利,这里简单的分析几条与商标相关的规定。

在第二节关于商标的条文中,对保护期限有一个规定,与中国国内的是不同的。第十八条规定: 商标首次注册及其每次续展的期限不得少于7年。商标的注册应可无限期地续展。而在中国,首次注册期限是不低于10年。有的国家甚至是20年。

对于多年注册商标,但并没有使用的,这点与中国的是一样的,都有三条撤销不使用。如果要求使用才可保留注册,那么只有在至少连续3年未得使用后才可取消注册,除非商标所有人提出有效的理由说明存在着使用该商标的障碍。虽构成商标使用的障碍但并非出乎商标所有人意愿之情形,如对受商标保护的货物或服务实施进口限制或其他政府要求,应被认为是未得使用的有效理由。

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文档比较长,在这里不做过多分析,如果有必要的话,读者可以自行在下面下载。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暴雪DOTA欧洲商标有重名是真的吗?

本站以前谈到过暴雪在新西兰注册HEROES OF THE STORM商标的事。这个其实也在欧盟提交过注册,具体的大家可以在欧盟的商标局官方网站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QPLUS/databases/searchCTM.en.do查询到这个结果:

\"hero商标"

 

从查询结果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是9月25就提交了,目前的状态还是侍审中,而目前有消息说这个商标可能与另一个芬兰的商标重名,来自国外媒体的消息称,一家独立工作室开发了一款名为《Myrskyn sankarit》的游戏,而这个名字翻译成英文正好与暴雪的《Heroes of the Storm》相重合.

但是我们在欧盟的商标网上没有查询到这个商标,也可能《Myrskyn sankarit》的游戏商标是在芬兰注册的,所以要到芬兰官网上查询,也有可能根本就没注册,只是一个新闻的炒作而已。

还有就是这两者的商标是不是同一个游戏也不知道,所以对于这个商标重名的真假,目前的信息还无法判断,但是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欧盟的商标注册对中国也是很重要的,甚至为了中国的用户注册欧盟的商标,欧盟特意推出一个中文网站来完成这个业务。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欧共体商标或欧共体外观设计,不受国籍或企业注册国家的限制。但是,如果您在欧盟未设办公场所,则在提交申请后必须指派代理人,以获得欧共体商标或欧共体外观设计的注册。这点倒是与国外在中国注册商标一致。

通过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电子申请系统申请欧共体商标时,基本注册费为900欧元,仅比申请单个欧盟成员国商标注册多33欧元。而时间大部分在6个月内完成,这点比中国要快。

微软申请Every Street United商标

微软申请商标不是什么新鲜事,如果有一个服务或者一个商品出台,如果没有对应的商标,那在微软才是新鲜事,这不,2013年10月17,微软又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了新的商标申请,商标名为Every Street United。这个可以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官方网站http://www.uspto.gov/查询到结果。在这里把查询结果列出来,大家可以看到这次微软件申请的商标都用于那些类别。

\"微软商标"

大家从商标查询的角度,不难发现,这次微软的商标与以前大多应用于电脑手机,与软件之类的还是不一样的,这次应用的类别主要是“关于运动的可下载视频和DVD”和“娱乐服务,即可以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来播放预先拍摄好的运动视频。”

当然一个商标注册下来,不一定会马上应用,意向应用也是可以的,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微软未对这个商标的应用做进一步的说明,不过联系到有网站报道称微软将会拍摄一季八集名为“Every Street United”的电视剧。再回头来看看这个商标,分析一下,很可能就是为了这个电视剧而申请的。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防御性的商标,这个商标自己注册,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别人注册这个商标,至于用不用到这个上面,就不重要了,只要保护了自己的产品就行,这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商标保护方法。

涉外商标的必要性

涉外商标的必要性,其实是个伪命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做外贸的,要这样的商标作用不大,但是如果要做外贸。或者产品要走向全世界的话,没有这个还真不行,从这点上讲,对于有的企业,涉外商标确实没有必要,但是对于一个强大的企业,没有几个涉外商标还真说不过去。

还有就是很多地区,都搞招商引资什么的,如果没有一个涉外商标的话,人家能不能来,来了能有什么作用就不好说了,当然,如果世界五百强进驻某个工业园,确实会带来一些世界著名商标,但是那是人家的。

从这里的分析上看,光是面子上,没有个涉外商标还真说不过去,事实上,一些小的县域经济中,确实没有一个涉外商标,很多在这方面还是没有突破0的记录。如果要抢占国外市场,或者给进驻本区域的外国商家提供原料什么的,没有涉外商标还真不方面。

其实,注册一个涉外商标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个其实就是国际商标注册的一部分,只要提供个人的信息,代理机构可以帮你具体的搞定,当然,自己也可以直接去申请国提交材料,其实这个过程没有想象中的难。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另外,国外的企业也可以到中国来注册商标,这也算是涉外商标,这方面的例子就太多了,很多世界大企业在中国都有涉外商标的。既然大家都这样干,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多注册几个涉外商标呢。

摩托罗拉注册Moto G商标

手机领域的商标是非常抢手的,一般产品还没出来,商标就已经准备好了,无论是苹果,还是三星,又或者摩托罗拉在这些方面都做的非常好,正因为这样,也容易做出大品牌,中国的手机商在方面有很多东西可以吸取的,一般而言,我们的山寨产品比较多,所以重视的人也不多,事实上,这个知识产权还真的很重要。

如果大家有心的话,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uspto.gov/的商标查询中。输入Moto G,就会看到下面的页面:

\"motog"

从这个查询结果可以看到,在10月15,也就是前不久,摩托罗拉提交了Moto G的商标申请。同时显示“Moto G”的名称可用于“移动电话、智能手机和配件,配件包括电池充电器、适配器和可拆卸外壳”。看来摩托罗拉想把这个Moto G用于这方面了。

摩托罗拉公司的英文名为MOTOROLA,INC, 创立于1928年,1947年,摩托罗拉创始人保罗·高尔文将公司改名为“摩托罗拉公司”,并将多种无线电产品注册“摩托罗拉”商标,总部地址在美国伊利诺斯州。后来被google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在成为Google子公司后首次研制的Android智能手机是Moto X。

相比较国内而言,这些手机的商标,也是值得我们提前布局的,如果没有这些商标,到时收购当然也是可以的,商标转让本身就很方便,只是价格可能就不是注册时的价格了。

国际商标协会简介

做商标的,不管有没有国际商标注册的业务,都应该关注一下国际商标协会,因为这个协会对商标界的影响面太大了。并且这个组织是联合国的非政府观察员,虽然办理商标,不一定会与这个机构打交道,就连申请国际商标,象马德里国际申请,打交道的也是国际局,与这个国际商标协会还是没关系,但是这个国际商标协会提供的服务,比如倡导,交流,教育等项目,有时会影响到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

具体的说,1908年,厄瓜多尔提请商标协会为其建议一个商标法,商标协会的建议不仅被厄瓜多尔采纳实施,而且成为其他南美洲国家商标法的范例。

国际商标协会(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简称:INTA)成立于1878年,至今已有131年的历史。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市。是一个非盈利的国际组织。目前的会员来自于全球196个国家的超过6000家世界跨国公司、国际商贸集团、律师事务所及各类国际咨询、研究机构,其中包括绝大多数的世界五百强企业。 目前Etienne Sanz de Acedo为协会主席。

国际商标协会与几个主要的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海关组织(WCO),以及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ICANN),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等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工作关系,并成为这些国际组织的非政府观察员。

不过作为企业而言,对这些了解不了解作用不是很大,因为企业一般要的就是商标注册证。但是作为代理机构,了解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香港商标注册与国外商标注册的差异

做外贸的,自己有产品没商标的话,那就只能贴牌,做代工,这样一来,利润大部分就没别的公司赚走了,所以如果要想把外贸做好的话,还得有自己的品牌,这个品牌实施的第一步就是商标,做外贸的商标要在销售国起得保护,就必须得有其它国家的商标权,这样就要进行国外商标注册,在所在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香港的商标注册,这个问题的提出在于一些客户有这个需要,因为香港已经回归,以为在中国大陆注册了商标,就可以直接在香港用,其实不是这样的,怎么说呢,香港与国外的体制吧,与中国大陆还不一样,所以这个注册商标的方式也不一样。

商标是具有区域性的,在香港注册的商标可以在香港使用,在大陆注册的商标却不可以在香港使用,同理在香港注册的商标也不能在大陆用。所以有时为了生意上的方便,如果要注册香港商标的话,可以直接在香港注册。

与其它海外注册不同的是,香港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所以无法通过马德里注册香港商标,而其它的海外国家,只要是加入了马德里商标协定的,都可以直接批量注册。不过由于香港也是使用中文,所以在注册时方便很多,另外因为与大陆的关系,可以在网上免费查询,只不同的香港商标注册有一些不同于大陆的条例。其中有下面几点要注意:

首先可以中英文分别注册,以中文注册的话,注册证书为中文,以英文注册,证书就是英文,这点是不一样的。香港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后,审查主任会根据商标条例及商标规则处理有关申请。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而又没有遇到其他人反对注册,则整个程序(由商标注册处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需时可短至六个月。这个比中国大陆要快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合并注册,《商标规则》第28(2)条规定了将独立的注册申请合并为单一项申请的条件,即申请:1) 涉及同一商标; 2) 声称《商标条例》下的相同保护;3)有相同的申请日;以及 4)在申请时以同一人的名义提出。注意,这具《商标规则》不是大陆的《商标法》,而是香港的规则。

具体不同的还有很多,与国外注册也不一样,但是相同的地方也不少,如果自己要搞懂的话,可能比较费精力,这些让商标代理来办就快多了,如果想在香港或者国外进行业务,或者想在国内使用香港与国外的商标,那么这些基本的常识还是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万润科技取得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上次写过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一些事,其实中国的很多企业还是很关注国际商标的,近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上面就有一个在美国取得的商标。注册商标号:4,370,832,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颁发。注册有效期限:自2013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3日止。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是国内领先的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LED光源器件、LED应用照明产品提供商。这个美国商标的取得,有利于加强对海外注册商标的保护,提升品牌的竞争能力。

由于是美国授予的商标注册证,所以这个商标很可能是单独在美国申请的,这种逐一申请的好处有很多,首先申请人不需要在原属国提出基础申请,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册的国家提出申请,直接向各国提出申请是最普遍的申请方法。这点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不同,马德里要在中国有商标注册证,或者受理通知书才行的,而逐一国家可以直接申请。

另外美国商标注册是以实际使用作为商标权的前提,如果你的商标不在美国使用,是不能获得商标权的,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在美国商标注册通常有两种形式,一个是意向使用,就是先注册,将来再使用,这个流程为:意向使用: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提交使用证据—注册—发证 。另一个是实际使用,这个流程为:实际使用:申请(提交使用证据)–受理—审查—公告–注册—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