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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补正是怎么回事

很多商标申请的朋友,可能在申请过程中提交了一些资料,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资料可能有一些失误,这里可能就有补正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又分成几个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应当发出三种通知书《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补正是能商标申请的一次小修改,这个可以不交费。一些小的错误,比如多了一个字,少一个字的,可以通过补正得以申请成功。

注册商标的变更

注册商标后,往往会有一些变化,比如注册人的地址变化了,又比如公司改名字了,反正由于种种原因,商标变更是非常普遍的,这个时候,如果商标注册证不变更,就会造成一些混乱。

一般而言,比如企业恢复或者改换名称,导致新名称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不一致,这种变更与注册商标的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商标所有权也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商标所有人不能自行变更注册人的名义,所以要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商标局会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变更的手续主要是向商标局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是要交纳费用的。变更注册人还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商标注册人地址的变更也是经常发生的,与注册人名义变更差不多,手续上相同。也要一并办理。

其实商标的变更在很多时候,是经常发生的,只有变更一致,商标才能更好的使用。

 

商标的禁止条件

商标很简单,就是个标记而已,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做为商标,有些情形是不应当具有的,也就是说,有很多情况是禁止成为商标的。在这里,中国商标网就与大家一起讨论商标的禁止条件。

首先是不得侵犯他人在先的合法民事权利。商标有一个注册在先的原则,有点先到先得的意思,就是这个商标谁先注册就是谁的,这点不仅在国内,在国际上也是公认的,就是你注册商标的时候,不得注册别人注册了的商标,当然,这只是一种情况,与商标有关的优先权大概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商标权,如果几个人一起申请同一商标,只有一个是可以核准的,核准后,在相同产品上使用已注册的商标是侵犯商标权的。另外还有先用权,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提出之前,他人已在这个商标申请指定的商品或使用了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并且有一定市场信誉的商标,也就是说,别人已经有了的牌子,只是没注册,其它人是不能再用的,当然,在中国,这点不用考虑,因为我们的商标法没有这条规定。

另外商号权也是值得注意的,一个商号,如果有一定声誉,也是禁止别人注册成为商标使用的,当然,没有声誉的商号权人通常不能禁止他人将商号用作商标。

姓名权也是近期出现很多的案例,比如乔丹,这个是姓名权的事情,不能注册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当然,由于某些原因,有这样的事情存在,但是实际上这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的,侵犯了姓名权的案例有不少,这点大家自己看一下就知道。

商标的禁止条件还有不少,比如不能虚假地理信息,还有些特殊的标志,也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象一些历史人物,成语等就不能注册成为商标。这个大家应该知道。

商标的必备条件

关于商标的理论研究,其实是很有意思的,多了解一下这些,对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还是很有帮助的,今天,中国商标网就与大家一起讨论商标的必备条件,任何东西都是有其基本元素构成的,商标也是这样,一些必备的条件,是商标不能少的。下面就谈谈商标有哪些要件。

首先是形式要件,商标的形式要件,是指商标法规定的构成商标的要素,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符合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然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形式要件其实也是变化的,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会有更多的要素加入,这都有可能的。

商标的另一个必备条件是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是指商标的显著特征,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识别商品的来源,表示商标的出处,那么商标必须是独创的和可识别的,不是独创的,不能识别的标志,无法构成商标。商标的显著性也是可变化的,很多标志开始可能没有显著性,但由于用的人多了,或者其它原因,也可以获得显著性。

商标专有权的地域性与时效性

中国商标网注意到,有朋友注册了商标,问我们这个商标是不是可以用一辈子,显然,客户并没有明白商标是有时效性的,也就是有有效期的,以为注册了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就象买个东西,买来了不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吗,但是商标不能这样,商标是有时效性的。

另外商标还有地域性,商标一般只在注册地有效,比如,你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在美国当然受法律保护,但是在中国就没有这个保护了,这就是商标的地域性,也正是这个原因,有不少人就抢注其它地区与国家的商标,另外,港澳台由于特殊的原因,在中国大陆也是不受保护的,这点大家可以注意下。

商标的时效性是指注册了商标,这个商标可以用多久,一般而言,商标的时效性是十年,过了十年,就要续展了。续展后可以继续享有这个商标的专有权。

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是怎么回事

商标大家都知道,但是商标的一些特殊种类,可能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有人谈到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的问题,其实这只是根据商标的作用不同而划分的类型。

防御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保护另一注册商标不受侵犯,在原注册商标指定的作用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上注册与原商标相同的商标。比如说,海尔,大家知道,这是电器,是一个大的品牌,这样一来,有不少其它厂家与商家就想用海尔注册服务或者药品商标,那么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海尔自己就注册了服装与其它的商标,这样一来,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品牌,这就是防御商标。

而联合商标就是在原注册商标上再注册一些近似的若干商标,比如娃哈哈,这个商标呢,他们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的牌子,又注册了什么哇哈哈,哈娃哈,哈哈娃,Wahaha等,这都是他们家注册的联合商标,其中“娃哈哈”为主商标,其它的商标可以起到积极保护作用。

集体商标与制造商标的区分

商标的分类,从使用者的不同,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与集体商标。了解这些商标的分类,对大家区分商标的厂家是有作用的。

制造商标又叫生产商标,是生产者自己在生产商品时所用的标志,这类商标是市场上最常见的商标,大凡一个产品上市,必然要有一个商标,如果生产者直接用这个商标,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争议,所以制造商标在市场上是最常见的。

另一种是销售商标,是指销售者在自己所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标志,由于社会分工不同,越来越细致,商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分离已经很普遍了,销售者有时为了体现自己对商品的包装和服务,来证明自己的时候,就会使用销售商标,这类商标在我们不多见,但在国外很常见。

而集体商标又称为团体商标,是指工商团体,协会或者其它集体组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注册的,为其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这类商标具有“公有性”的特点。集体商标在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商品或服务要按一定质量标准规范,而一般的商品就不必如此,在商标转让上,集体商标一般不允许转让。

商标的种类

商标的种类其实就那么几种,尤其是常见的,大家在中国商标网上看到的商标,大多是通过视觉就可以获取的,有人把通过视觉可以获取的商标叫视觉商标,其实这只是商标的一种分类方法,商标的分类有很多种方式,每种不同的方式都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这里,中国商标网就与大家一起讨论商标的常见类型与分类方法。

按商标能否通过视觉可以辨认,一般的可以把商标划分为视觉商标与非视觉商标,常见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立体商标,组合商标都属于视觉商标,另外一些特殊的可引起视觉效应的,比如动画,FLASH都可以归为视觉商标。非视觉商标是指视觉以外的商标,这类的中国比较少,但有些国家还是有的,比如嗅觉商标,听觉商标等等。

商标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商品商标主要作用在商品上,是为了区分商品的,而服务商标主要是为服务者所用,这样,同一服务,不同的服务者就可以得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