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过于纠纷,只会损害自己利益

众所周知,陕西白水杜康和河南洛阳杜康之间的杜康商标之争竟打了30年,由刚开始的在国家工商总局打官司一直持续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后法院裁定书结果下来是:各用各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意思就是,两家分别注册了商标,那么杜康商标就是两个品牌。然而,陕西白水杜康起诉在产品上突出使用“杜康”文字标识,弱化“白水”文字,并印制“杜康商标唯一持有企业”广告语。洛阳杜康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白水杜康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赔偿洛阳杜康人民币1500万元。

陕西杜康利用其知名度来谋取较大的市场份额,不仅没有得到好处,还使的自己丢失了“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对自己的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把众多的精力投入到打官司当中,使得企业经营水平严重下降,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挽回损失,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