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是撤销三年不使用的

撤销的定义是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的,而撤三的定义同样是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的。

湖南天恒商贸有限公司因申请注册的“天恒TIANHENG及图形”被提出撤销申请复审而不服商评委做出的决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其公司称其注册的商标一直在合法使用,并且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是可以证明在核定使用服务上进行持续有效的使用。

商标

然而,其商标是2000年获准注册使用在第35类上的商标,并且提交了销售发票、营业执照、供货合同、荣誉证书等证据。但是,一些证据跟本商标并无关系,并且发票及合同证明力显弱,因此,法院并不支持。

那么显而易见,天恒公司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说明自身的注册商标在三年内已经获得使用,那么根据商标法其商标应与撤销。在此建议注册人如果商标长久不使用可以进行转让、质押等,让其实现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