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个品牌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是10年、20年的时间,而毁掉一个品牌就需一天的时间。
“娃哈哈”是深受儿童喜爱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集团当年开发产品,起名时颇费了一番周折,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以及专家集体讨论,但最终都没有定下名称。后来,“娃哈哈”这个别致的商标名称被定了下来。同时,为防止其他商家注册和“娃哈哈”相似的商标,企业还将娃哈哈形象作为图形商标注册,加强产品保护。突出产品特色,以免引起消费者的误会。

然而,尽管企业一再担心,但仍然避免不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当“娃哈哈”商标有了知名度后,市场上依旧出现了“娃娃笑”“乐哈哈”等产品。企业认识到,自己商标的防御性还不够,于是在相关产品上陆续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等进行自我保护的措施。之后,“娃哈哈”不断创新推出了“娃哈哈果奶”等新产品。加大了市场竞争的同时,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企业达到一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后,应争取“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并把他作为企业商标策略的重要目标之一。因为著名、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和形象,增强企业商标的市场竞争力。有效的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同时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