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今日头条,索赔1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6-11-07 09:27:28
 

商标是有类别的,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尼斯分类,一共有45个大类别,其中一些小的项目,隔不了多久就有调整,因为总有很多新东西出现,所以必须有相应的小项目对应。今天这里谈到的一家广告公司找今日头条索赔1亿条元的事,就与商标分类有关。

因认为“今日头条”侵犯了自己的“头条”商标专用权,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将运营“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亿余元。近日,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这个案件的一个关注点就在于商标的分类,没错,今日头条是注册了不少商标,包括第9类,第11类,第42类等等方面的今日头条商标,但是35类的广告项目中,头条这个商标的持有人是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这一点,大家知道百度有广告,可人家也注册了广告类商标,搜狐有广告,也有广告类商标。也就是说,人家对商标进行了多类保护。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今日头条一直是在规范使用自有的注册商标。字节跳动公司为“今日头条”、“头条”及图标在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41类在线娱乐服务、第42类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第38类互联网计算机终端等服务项目上都注册了商标,与博天恒业在第35类广告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也毫无关系,也不可能造成混淆,因此不涉及侵权问题。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调解。